咨询详情

我妈妈7月份骑着自行车被一机动车从后面挂到自行车后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当时动弹不得,头晕脑胀,之后肇事者强行把我妈妈脱离现场。我妈妈报警后,当晚及第二天与肇事者在**医院治疗,医院确诊为脚趾骨折,恢复期为4-6周。肇事者在医院有熟人,故医生只开了一点用于治疗骨折的药,打了石膏,其它如消肿止痛之类均未处理,更不用说我们提出的住院了。 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是肇事的过失,肇事者通过关系,出事第二天就把车开走,我们甚至连具体情况都不清楚,更不用说是怎么处理的,预交治疗费一事,交警也为肇事者说话。 事故发生的那个周末,肇事者来看过我妈一次,之后再未出现。对后续治疗事宜,肇事者重复说:有问题就去医院看,留好票据,结案时保险公司会赔钱的。拒不预支治疗费用。 目前我们在治疗期间花了很多钱,加之这段时间误工,弟弟读书等事,经济非常紧张,相关情况有与肇事者说明,而肇事者则表示,结案了钱就能早点到手。 一心只想结案了事,请问律师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补偿?

其他 2012-09-05 17: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