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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3月发生两车相碰的事故,我负全部责任,对方无责任,我车上有3人受伤,每人经过50多天的治疗,先后出院。每人的医疗费都在2万以上,还有出院以后每人的补偿都在8000以上,当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说我车上人最高限额是2万,没买不计免赔,所以每人最多只能赔1.7万,也就是5.1万,但是要减对方交强险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所以最终只能赔我39000元,对方交强险12000还要我自己找对方赔。请各位好心律师帮我解答,他们这样赔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要怎样赔才合理呢//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9-08 2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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