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5年10月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制造部工作,劳动合 同中明确约定每月工资1700元,在2008年2月将全薪提至1850元/月, 申请人每月加班时数长达一百三十多小时,申请人请事假被公司人事部按全薪扣除当日工资,但申请人仅按850元/月标准发放加班工资,而后又于2008年3月26签订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加班费按850元为基数计算。请问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此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非常感谢!

综合法律 2009-08-17 2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但申请人仅按850元月标准发放加班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有法律效应。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