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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刚上二年级,今天下午开门时,正好门后头站一孩子,结果门把手撞到那孩子脸上,撞一小口,缝了3針,请问学校要不要负全责。急需得到答复,谢谢。

其他 2012-10-09 1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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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 具体看学校是否尽到了责任,否则不承担任何赔偿。
  • 学校有证据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就不需承担责任了
  • 学校有责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您好,具体看学校是否尽到了责任,否则不承担任何赔偿。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要看学校是否已经尽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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