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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山东东营区一农民,去年受雇于河南防腐保温公司一包工头孙文喜,6月14日在博兴县三教堂村北附近,为潍坊管道局东临管线进行防腐工作中,因土方倒塌而砸成重伤。经医生初诊,断定我父亲双侧坐趾骨粉碎性骨折、尿道断裂、胸部挤压伤、双侧胸腔积液、腹部闭合性损伤。 该事故一共五人受伤,一人重伤。工程发包方为潍坊管道局,承包方是河南防腐保温公司,雇主孙文喜自称是分包了河南防腐保温公司的该段工程。该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是由于施工未按照安全施工规定实施,土方堆积过陡,未有任何防范措施,在明知会有危险的情况下仍不顾农民工的生命安全让他们下去工作而导致此次事故。 至今我父亲虽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但是仍需借助拐杖走路,已失去劳动能力。尿道狭窄,腰酸腿疼等后遗症显著。因此事故向孙文喜索赔,因协商不成,特向法律求助,希望能给予指点。该如何为我父亲维权? 如果我想向法院起诉,我该以谁为起诉对象? 该诉讼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东营?博兴?还是潍坊? 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应请求多少赔偿金额比较合理?

其他 2009-09-05 15: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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