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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1989年再婚,当时男方家的孩子最大的13岁,最小的10岁,2010年我母亲因与继父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在这21年里,我母亲将其三个子女抚养成人并为其成家立业,2012年法院判离婚,请问,离婚后,男方的子女有没有对我母亲的赡养义务,我母亲今年是65岁。男方家的三个孩子跟我们家的四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他俩只是组建了家庭,婚后无婚生子女。请帮忙回答他家的子女是否该赡养我妈妈。

离婚 2012-09-12 2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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