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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续租别人的房子,到期后没有继续签订续租合同,只是和房东口头协议要续租。每季度仍按原来合同约定交房租。现在房子已到期,我们搬走后也将钥匙交给房东了。而房东却不退押金,说要请保洁打扫卫生,修理冰箱和抽油烟机。(注:冰箱和抽油烟机我们只是正常使用,坏的时候已要求房东来修,他没修 ,我们后来也没用。)支付完这些费用剩下的才能退还给我们。结果前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却说钱根本就没够。反倒多花了。(忘了说,当时的押金是一个月的房租1300元。)保洁花了200,冰箱和抽油烟机花了1100多。而且抽油烟机修不了了,她却换了新的。还真是头回听见这样的事情,她的东西坏了,我们要赔她新的,凭什么呀?要请保洁和修冰箱,这些可以容忍,不和她计较也就算了,烟机的钱也太没道理了。我们是正常使用,坏了修不了,那是她的使用期限已经到了。她自己用该坏不也坏么?简直就是不讲道理。再打电话竟然不接了。哪位帮忙出出主意,我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把押金要回来?太欺负人了。谢谢

调解 2009-08-17 15: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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