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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在**工厂上班,今年年初结婚,现在需要请婚假度蜜月(机票已定),但向单位领导请假时得到的答复是不允许,理由是单位缺人、生产任务重、有领导检查和请假时间过长(本人晚婚),请问单位有权阻止休婚假吗?该用什么法律条款?如何解决呢?(劳动合同里写有享有国家规定假期)谢谢

其他 2012-09-12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行就申请仲裁。
  •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婚假,按常规是可以请到假的,对于你晚育的情况,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职工奖励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这样算下来,可能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应该差不多了。这种事情肯定得和领导协商解决。
  • 协商,不行就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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