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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现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我跟对方分居两年多,在分居第一年我每个月也付了几百元的生活费用,但是后面一年多来我没有给过小孩的一切费用,现在他们向法院提供了读书跟学兴趣班的发票,他们要我付在我们分居以来的一切费用的一半,请问我应该付吗?

争议解决 2012-09-13 14: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尚未离婚,谁付的钱都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里的钱,所以之前小孩的抚养不用理,如需帮助请联系
  • 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详细不明白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
  • 合理部分你应该支付
  • 你好,你可以说明那些钱是你支付的,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才能给予更多针对性的回复。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 你好,作为父母,孩子未成年之前,都有抚养义务。即便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仍要承担抚养费。现在对方拿出孩子学习生活的发票,合理部分你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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