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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青岛开发区的,我有生育保险,但我妻子无职业,想请问下如何用我的生育保险来报销?需要哪些证件或证明?证明要到何单位开?

其他 2018-07-07 19: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2、报销生育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4、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保险手续如下: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 你好! 由你单位工作人员去办理。社会一般要求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  建议去劳动保障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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