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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2-09-14 10:1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
  • 您好 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
  • 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给你组织证据起诉离婚!
  • 你好,写好起诉状并准备一个副本,连同证据一起交到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你们的案子,一旦接受,会在6个月内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至于是否判你们离婚,要看你提供的理由与证据是否充分,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附: 一、离婚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诉讼费用: 每件案子10-5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如在1万元以下不另收费,如果在1万元以上,超过部分另外加收1%费用。其它还有一些相关费用。
  • 起诉离婚吧,具体可以请律师帮忙
  • 收集男方出轨赌博证据,起诉离婚。
  • 要诉讼离婚,请收集相关证据,具体可与我联系。
  • 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
  • 1、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离婚要在被告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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