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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我进入某家销售公司,如今已有27个月,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无任何保险。如今我想离职,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谢谢。 注:该公司为私人企业

其他 2012-09-14 14:40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双倍工资;2、要求补缴保险。
  • 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和保险损失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上保险。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可以要双倍工资,要求补交保险
  •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要求补交保险,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如你以公司未缴纳保险为由提出离职,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你本人两个半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保险。
  • 你可以要求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其没有上保险,可以向劳动监察要求其补交,如果不能补交可以要求其给与赔偿。
  • 保险、双倍工资等。
  • 单位与你建立了用工关系却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你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你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现在主张的是因工伤引起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 以要双倍工资,要求补交保险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及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保险。
  • 你好,双倍工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如果自己离职,只能要求补交保险。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及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保险。
  • 可以要双倍工资,要求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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