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2011年4月1日上班到2012年2月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2012年3月份签订了一份合同,签订合同后我上班至2012年9月10日,(我们店每月10号晚上下班时发工资)当晚我对老板给我发放的工资有异议,还争吵了几句,没想到第二天我去上班,老板却说让我走人,而且还不发放我9月1号到10号的工资。经协商他一定要到10月10号发放工资,现在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投诉他吗?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发放2011年4月1日到2012年2月份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和补偿及补齐这段时间的社会保险吗?

其他 2012-09-14 1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你还有权利要求赔偿的。你可以主张9个月的双倍工资,即便3月份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弥补以前没有签订的损失。因此你是应当享有这部分权利的。还有老板解雇你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同时你还相应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律师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单或是当面咨询。
  • 你好,不合法。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没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你完全可以投诉的,而且之前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你看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这都是你的权利,辞职了还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