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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1月1日酒店开始用我,3月末酒店部分员工放假,就给交保险生活费300,5月份部分员工回去上班,酒店没通知我上班,7月6日通知我自己找工作,酒店现在通知我去补签合同然后解除合同,这样合法吗,酒店按劳动法是不是补发我两倍工资。

其他 2012-09-21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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