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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本次中秋+国庆连放8天,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是做一休一,然后30号到10月3号国定假日公司不予放假,要我们正常上班,但是也未支付3倍工资。原来工作时间为11-12小时/天,现公司改为9点到下午6点,给100元。然后10月4号开始正常恢复12个小时工作时间也没有其他费用补贴,想问下这个情况算侵害我方权益吗?劳动合同上写明员工享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的

调解 2012-09-16 07: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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