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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三个月前向法庭要求过起诉离婚,但在开庭前又撤诉了,现在觉得还是过不下去,始终没有感情,婚姻只是名存实亡,我很想离婚,但男方却毫无感情危机意识,坚决不离婚,请问我再次起诉能离婚吗?我请求要四岁的女儿,请问能达到我的要求吗?

离婚 2009-08-19 14: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再次起诉能离婚没问题,四岁的女儿你来抚养也应该问题不大.
  • 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至于小孩由谁抚养,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谁有抚养小孩的经济能力、谁抚养对小孩有利等因素。
  • 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小孩抚养权
  • 如果你提出的离婚理由和原来起诉时一样,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受理。要等下原《民事裁定书》之日起满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孩子由谁抚养,要看你们两人的条件而定,同时要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她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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