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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处铁路公产房,承租人是爷爷,老人已于1997年去世,时至今日承租人仍是爷爷,此公产房对应名下有两个户口,一个是奶奶自已一个户口,另一个是父亲与我及我的一儿一女(本人现已离婚,在本市无住房),父亲现享受慢性病补助金,丧失劳动力已多年,母亲已去世;奶奶长年与父亲共同居住,奶奶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现此房需拆迁,向您咨询:1、父亲想要房子,单独分开,可以吗?2、三个姑姑说老人的财产人人有份,平分迁拆款,可以吗?父亲是否可以得到的更多一点?谢谢

诉讼 2012-09-17 14: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拆迁补偿款奶奶首先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半,剩下的一半由奶奶和子女平分。如有需要,可以打电话预约或者直接来所面谈,我们将会给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老人的拆迁补偿款应该先由奶奶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半,剩下的一半再由奶奶和所有子女来分割,考虑到您父亲的情况,可以适当多分割一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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