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二零零一年六月向朋友夫妇借款二万元,月息二百元,并写了借条交给其妻子,没有约定还款曰期,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其丈夫到我家要钱急用,我将二万三千捌百元交给他并说明算是借款和利息,但当时他说借条妻子在保管而没有及时交回给我,并说回去要来自纡撕掉就可以了,请我放心,之后互相没有堤及过借条之事,想不到前天收到法院传票,朋友起诉我归还借款,连本带利共三万七千捌百元,我该怎样应诉?

其他 2012-09-22 12: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