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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两处房产。现父亲去世。早在父亲见在时。九十年代两个儿子相继结婚。按照农村的习俗父母将两处房产分别给了两个儿子。(口头协议)三个女儿不继承。为了家庭和睦,经母亲和几个子女合议。将其落实到书面。两处宅基地,一处在大哥名下。另一处在父亲名下。请问自家人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没有见证人,受法律保护吗?协议与遗嘱哪个更有法律效率。

刑事辩护 2012-09-26 15: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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