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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户籍四川)与老公(北京无业)2000年相识于2002年初结婚,2003年初生育一女儿(一直由我母亲在京同住带领照看).婚后在一起生活才发现他嗜酒如命脾气暴燥专横跋扈,稍不如意就破口大骂,包括对他自己的父母亲亲弟弟及宝宝也是如此!以致于爷爷都说要去告他虐待儿童!这几年来他不愿脚踏实地去做实事只想赚大钱未果.更是很少管孩子.经常半夜喝醉回来折腾,只要他在家的时间几乎都是家无宁日!为了老人和宝宝一直忍耐.(好在有姥姥亲自带宝宝)我只有每天强装笑颜把精力尽量放在工作上.为了宝宝有个好的学习成长的环境,2005年底用我个人赚来的钱首付款4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但因我没有单位开证明又是外地户口就以他的名义跟银行贷款.实际上每月还是由我赚钱还贷!如今房子市价已达300万左右!同年8月我用全款(含手续费近30万元)购天赖轿车一辆,现我们都愿意离婚,但因争孩子的扶养权问题他多次威胁要让我什么都别想要还说要让我的全家跟着赔进来... 很抱歉脑子好乱!发生过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很庆幸我还坚强的活着一一讲来就太罗索了也不想说太多他的不好的话!为了孩子不再每天生活在恐惧中我现在只希望争取到宝宝的抚养及夫妻共有财产应有的部分.(他们家的人也都希望孩能跟我一起生活)也希望他能理智面对我们之间的问题并希望他的将来是好的!

争议解决 2008-05-08 22: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车为共同财产,房贷为共同债务!应平均分割!若你老公有不良习惯不利于孩子成长(当然得有证据证明),由于对方无业,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非常大!并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最好尽快离婚。协商不成,就起诉,让法律判决。
  • 第一,房子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管谁赚的钱购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均分,第二,孩子应由你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满意请采纳
  • 你好,房子与车均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孩子一方;按目前情况,你有稳定工作,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你母亲又长期带孩子,而对方无工作,这是你抚养孩子的优势之处,若能举证对方长期酗酒,对家庭不管不问等证据,对孩子的抚养,对财产的分割均是非常有利的;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指导取证,进行诉讼。
  • 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诉讼建议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一点解脱未必是坏事
  • 若协议不了,可以诉讼离婚,房子和车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时平均分割,小孩归谁抚养要看小孩跟谁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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