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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在的楼房是八层楼的商住两用楼,一楼是门面,二楼以上是住户,一楼的商户要在自己的大门正上方悬挂自己的店铺招牌,招牌大小并不影响二楼的日常生活。请问,二楼要像租房一样收取每月的租金,有道理吗?有什么依据? 我们这里的情况是,在襄樊市区都没有这样收费的情况,包括襄樊比较出名的好邻居连锁超市对这样的情况也是第一次遇到,觉得收费不合理 谢谢!

争议解决 2009-08-22 1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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