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男)是2011年10月份开始在惠州一家宠物诊所工作,今年的5和6月份因老婆生孩子请假了两个月,到7月份又开始在原来的单位工作,8月初我提出加工资,老板没有允许。9月初我在月底总结上提出若工资达不到某个标准我就要2个月后撤了(离职的意思)。提出没过6天他就找我谈话说给不到那个标准,然后他就说他现在开始招人,等找到人后再说,然而到9月27日的时候他突然告诉我说找到新人了,要求我马上离职。因为我们事先任何协议都没有签,是我不给他签,因为他的协议根本就不合法。只是来的时候我们口头约定我要离职的话要提前2个月告诉他,他若辞退我的话也要提前2个月告诉我。而如今他突然让我走人,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其他 2012-10-04 2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惠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