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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和朋友吃饭后到某KTV去唱歌由于没有小包,我们几个准备走但是他们向我们推荐中包被我们回绝,但是人一出门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保安给打了,我们报了110,对方的负责人也到场承诺赔付医药费,当天的检查是由他们给支付但是之后的让我们先垫付,出了医院之后对方本说在KTV中进行调解但是在发生事情之后我们另外的朋友到达现场反遭对方“保安”安排的人打伤和砍伤(已经报警)。其中一人头上缝了4针,另一个人被砍了11刀如今还住在医院(无社保、无医疗),主要伤在大腿和臀部,送进医院时由于伤口比较密集动手术时未发现异物,现在医生在照片后说大腿上有个疑似金属物的东西要进行第二次手术。问题是出现这个事情时对方也是说他们要负责,并且在垫医药费,但是现在对方不承认这件事情只对第一起民事负责。对方要求我们最近几天到他的KTV中进行谈判。现在就是不知道要怎样谈判才能使我们更有利,我们最主要的就想让他们将医药费继续支付下去。

其他 2012-10-03 17: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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