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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杀人案怎么个司法程序?大约需要多少时间? 2、杀人凶手和被害人在同一单位?凶手是临时工(农民工),被害人是正式职工,单位组织会餐,结束后,在返回的车上发生矛盾,又是在单位的工地上发生的凶杀案,其单位是否有责任?如有,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3、如凶手在民事赔偿上,无能力赔偿,我应向谁要求补偿?

刑事辩护 2018-08-29 03: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杀人案的司法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 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在发生故意杀人案件中,可以依法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通常情况下,在故意杀人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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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一般需要6-10个月。2、如不是因工死亡的,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因为各地对非因工死亡是否有赔偿的规定并不一致。3、凶手无能力赔偿的,咨询当地是否有司法救助。
  • 1、整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一般需要6-10个月。2、如不是因工死亡的,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因为各地对非因工死亡是否有赔偿的规定并不一致。3、凶手无能力赔偿的,咨询当地是否有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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