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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停在饭店门口后又开车调头往北行驶的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刮蹭上了,我的车有轻微刮痕,对方电动车塑料壳有破裂的地方,同时非机动车车主倒地不起来,后又报警到医院检查非机动车主没什么大碍只是犯老毛病脑血栓,而又住院治疗原来就一直有的老毛病,花费一万多元,对方提起诉讼申诉一万元。交警判定全部是我的责任。我想问问该负什么责任,该花什么钱。有知道的请告诉我大约我能花多少钱。

调解 2012-10-11 12: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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