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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市政动迁有套动迁房子是我和外公共有的,(房子动迁价格大概38万)我占60﹪外公占40﹪(外公另外拿到现金)产权证上是我和外公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它转到我一人名下。请问我应该在哪并如何办理手续,以及所需的费用。能具体些告诉我吗?麻烦了,谢谢!

其他 2019-07-09 17: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外公赠与给你,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买卖合同,你外公将其中产权出让给你。 双方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 1、房屋的权利分产权和它项权,它项权通常指抵押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如果有抵押贷款,则产权抵押给了贷款人,产权人本人只有使用权。
    2、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但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不管写哪一方的名字,婚姻法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通常情况下,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程序以及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 1、房屋被划定为拆迁范围内,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就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的权属一旦登记入册,不能再随意变动的。
    2、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理性的买房人是不会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卖房人不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买房人可能会得不到所买的房子,也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 可以按照买卖或者赠与形式办理,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 你外公在世吗?如果在世,可共同到房屋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主要费用就是转给你的40%份额的契税了,大概是该部分的1.5%,其他费用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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