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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员工08年10月19日凌晨2点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伤,肇事司机逃跑,当地交警支队介入调查无果。受伤员工在医院手术治疗后出院,现在家修养近一年的时间,我单位仍然每月支付其工资。单位领导要求将此事做了解。请问律师此事怎么处理才好? 急盼回复,谢谢!

调解 2009-08-24 13: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属于工伤。你们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申请,个人也可以在治疗终结或病情稳定之后一年之内申请,超过这个时间,就失去了申请的权利。如果认定是工伤,伤者就可以享受劳动部门的工伤待遇。如果你们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就由你们单位支付伤者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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