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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2012年5月3号出的车祸,右手到现在没有知觉,保险到现在没见一分钱。我也没有起诉,是否已过期。什么时间为过期时间。请回答。

其他 2012-10-11 13: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险没有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时效为伤后一年,只要你们在受伤后一年内起诉就行的,现告知你一下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医疗费(实报实销,以单据为准),误工费(伤者每日收入X自受伤日到鉴定结论下发之日),护理费(住院时间X护理人员每日收入) 残疾赔偿金(城镇户口:22792x20x基数 农村户口; 8342x20x基数),伤残等级据鉴定。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户口:14561元(农村户口:5901元)x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伤者受伤前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后续治疗费按照鉴定的标准赔偿。 以上相加即可,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 你好,可以诉讼,没有过诉讼时效,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妈妈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来电或面谈。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可以从出院后开始计算。
  • 你好,时效一年,自2012年5月3起。
  • 你好,2013年5月过期,现在就可以维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妈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没过期,到2013年5月2日过期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可以从出院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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