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妇女,与一男老师发生几句口角,他即率先动手,用拳头、手电筒、脚(穿着皮鞋)将我打伤打倒在地,浑身是血,当场昏迷半小时,后被120车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头部、耳朵、鼻子、胸部、肩膀、手臂、背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及骨折,法医鉴定伤残十级。请问,他应该赔偿我多少伤残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生活费等吗?如果不包括,那么他除了支付伤残赔偿金还应支付哪些费用?

其他 2012-10-12 11: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郴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