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当事人醉酒以后认错人,发生争吵,我方要离开,当事人不许,我方叫来当事人的好友劝其回家,他也不肯,后又发生争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方强行离开,但是当事人动手将我方一人打到在地,然后大家撕扯在一起,我方没有对其大打出手,只是互相压制,旁边还有四,五人在在劝和拉架,后来被大家拉开,当事人捡起一块砖头还要打人,被拉架的夺掉,之后110来了,当事人满脸是血,民警问其怎么回事,他说是自己摔的,然后大家都散了,事发后第2天,当天值班民警叫我方去110问情况,说当事人右手拇指骨折,面部擦伤,后经调解,没有解决,当事人变把我方告到当地法院,本人说说都是实情,只是有些小细节忽略,但是我知道,当事人的右手拇指的确不是我放打的。请问这样的案子法院将如何判处。谢谢律师,能尽快回话,就要开庭了。再次感谢!

刑事辩护 2012-10-23 10: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