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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参与了一个小公司的股份,按照原先公司成立时的花费3万元,中期我投入一万,占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但是由于我的资金问题和当时公司面临一些员工辞职的原因,我拿了现金一万块钱持有30%的股份,原股份人愿意给我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多余股份的百分之20的利润是赠与利润,我同时承担公司整体一半支出,但是现在由于她的身体状况公司经营面临调整:公司原有的区域办公室在市中心业务覆盖管理整个市三个区域:市中心,东区,西区三个部分,现在调整是这样的,第一:今年整体经营不好,第二因为我们业务原因,公司办公室放在市中心会影响效益,他要在东区设立一个办公室,而这个办公室他说是要在实际上是独立的,也就是和郑州分开,他要求我管理东区给我百分之50%的利润,郑州股份和利润就不存在了,而西区和市中心的经营状态都暂时不运营,东区组建办公室的物资和费用上方分半承担,西区他以后独立经营,以后合同到期之后我只能按照东区经营的市场状况和市场价值来分配自己的股份,东区原先的业务很不好,几乎是空白,那我原先入股的股份就这样被他抹掉了,但是具体怎么分配对双方最合理,我是模糊的,希望给予合理建议

公司清算 2012-10-15 12: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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