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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4月12日签定合同购买了(名仕嘉园)一室一厅合同约定59,43平米的房子(现房),可到了4月30日交房却说多了3,13平方让我补交9000元,可我看到房屋测量面积结果4月1日就出来了,我4月12日签的合同,这合同属于欺诈行为吗?打官司不交9000元能赢吗?

诉讼 2009-05-09 22: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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