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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学迁出后,户口两年前迁回老家了

征地补偿 2018-07-20 01: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属于旧村改造,如果你们村制定的政策依照户籍分配,应该有你的份。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 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 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孩子出生后,户口可以入父母任何一方的,孩子在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和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上学,你是南京江宁区的户口,如果孩子的户口也在南京江宁区,那按规定就应该在南京江宁区居住地就近入学,如果想去南京市区上学,而他的母亲户口也在南京市,那就应该先转户口,如果不转,就得办理借读手续,借读费费教育部已经取消。(高考时孩子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孩子上学不一定必须要父母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地方。小孩上户口,凭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到居住的街道开信,凭上述手续去所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就行了。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
  • 参照拆迁政策执行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参照拆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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