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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经媒人介绍结婚,期间女方在男方家中居住时达一年多,在村里请客招待,办过流水席,女方也将嫁妆送至男方家中,但是未进行法律上的登记,未办理结婚证。 后女方有病需要医治,而男方家中没钱,遂向女方家中借款一万多元,并未打下借条。但是女方经多次医治不好,男方即将女方送回女方家中。那女方父母借给男方的的一万多元钱是否能要回?女方在这件事情上能否的到补偿?

离婚 2012-10-25 0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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