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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上市公司上班(商场)工作了4年,近两年来公司要求我们天天无偿加班(早上7点上班到12点下班,休息到下午14点再接着上班到22点下班,中间半个小时吃饭时间)公司给我们签的合同是一天上班时间为6个小时40分钟,而现在要求我们上13个小时,从未安排过调休和补休,也不加工资和不付加班费,请问有哪一条法律能保护我们?谢谢

其他 2012-10-27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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