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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三个多月,厂里要裁员,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2-10-27 10:1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先看你的个人情况./
  • 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补偿
  • 可以要求补偿
  • 看情况,有可能一倍,有可能是两倍
  • 你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要求支付赔偿金
  • 1、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天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若因你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 你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补偿
  • 1、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2、“该怎样要赔偿”:从2008年2月1日到现在,可以索要每月双倍的工资(以前发了月工资的,可以再要一份儿工资)。   3、经济补偿:   (1)4年8个月应给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按上述规定解除合同,还应给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支付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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