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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今年的8月6日(星期六)中午因车祸送进A医院急诊,经过头部、胸部、上腹部的CT扫描,值班医生诊断为头、胸部外伤,医生以医院没有床位为由,开了药让患者回镇卫生院去打,并开具了头、胸外伤的诊断书。6日晚回镇卫生院,当晚出现腹痛的症状,镇卫生院大夫说还是去大医院。于是于7日(星期天)早又返回A医院,做了全身的CT之后,值班医生按照肠梗阻收治住院,7日当天按照肠梗阻来打点滴,8日(星期一)外科教授来看了病情,说可能不是肠梗阻,说必须要手术,8日当天安排了手术,在手术中,发现小肠有裂口,于是这才进行了修补。我想问的是在这个治疗过程中医院是不是存在着失误:6日的漏诊、7日的误诊,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我可以告医院吗?若打官司,主要告医院什么?

其他 2012-10-31 09: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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