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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婚生子,儿子现在也快10岁了,早在几年前我前夫在他家乡托一个朋友帮我多办了一个户口(我在家乡也有户口),然后和我登记结婚,因家境太困难 ,我出去找工作,不知道他从哪里听说我和别人在一起(其实他是捕风捉影,我根本没有做那样的事),他说要把我打残疾,他是说得出就做得到的人,之前就经常打我,我害怕得跑到南方一个城市重新生活了,06年至今没有再联络过,孩子我也没带走,也没离婚。现在我谈了一个对象准备结婚了,我想用我家乡的户口跟现在任男友结婚(家乡的户口是未婚的),请问,算是重婚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8-28 14: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算重婚,准确的说他并不是你的前夫,而是你合法的现任丈夫,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又与第三人结婚的,是重婚。因此,如果想跟现任的男友结婚的话,要先将以前的婚姻关系解除掉,可以和你丈夫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分居快三年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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