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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2010年4月来到现在的公司,劳动合同签到2013年4月,在这家公司住了两年多了,现在我怀孕6个多月,公司要求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让我走,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工资和保险及相关赔偿,谢谢您了!

妇女儿童权益 2012-10-30 17: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
  • 非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2个月工资。没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 双倍赔偿.
  • 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 首先,公司不能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劳动法重点保护的对象。像您这种情况,没有任何理由就让您走的,肯定属于违法辞退。 违法辞退,您必须拿到有公司盖章的书面辞退通知书原件,为了避免公司不给导致您后续无法维权,您也可以录音,录音的证明力没有书面辞退通知书证明力强。 第二,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员工有两种告法。一种是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赔偿金额是一年两个月。另外一种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且赔偿违法辞退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损失。二者只能选其一。 第三,社保是公司应该为员工买的。如果没有为您买,您应该直接去社保局投诉,通过行政手段来救济自己的权益。目前,仲裁委不处理因为没有购买社保而要求补缴的纠纷。
  • 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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