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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怎么办?我国现行法律有何规定?

其他 2012-11-05 20: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担保人或物,则可以优先受偿
  • 你好,那就中止执行了
  • 你好,那你只能等对方有被执行能力时再索要了。
  • 您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因此,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 你好,如果有担保人或物,则可以优先受偿。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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