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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陕西的,2008年嫁到安徽了,由于感情破裂要离婚,现在他要女儿,可他没有妈妈,没能力抚养,如果我带他也没能力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2012-11-07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法院判决
  • 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详情要看你的请求,可以打电话或来律师事务所咨询。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品德、教育程度、是否有时间照顾孩子等条件,根据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原则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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