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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向你们请教一个问题.我有一个朋友中秋的时候给别人手撞断了.当时没有报警,是以私了的方式解决的,对方负责了手术的全部费用.后来对方找我们谈解决的事情. 当时住院的时候不是说给人撞断了,而是说自己摔断的.因此我方提出对方误工费和明年拆钢筋的费用(手断掉做手术时打了2个钢筋)1.9W元.而今年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给对方.但是明年拆钢筋报销的钱就不给他了 对方不同意他们说如果出1.9W元那明年报销的费用也要还给他们.并说如果不同意那就拖到明年再说,到时除了明年的手术费其它的误工费之类的出不出就两说了. 因此我想请教下各位律师以下几个问题: 1:我们提出1.9W一次了断今年报销的费用给对方明年不给这个是否合理 2:如果对方拖到明年,只负责明年的手术费其它不管的话.我方现在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3:现在事情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36天),如果现在报警还有用吗?? 4:这个事情最终应该如何解决???? 在这先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了非常感谢.

其他 2012-11-05 23: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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