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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和他结婚也只是在他老家办了一下。现在有个九个月的男孩,自从生孩子到现在他和他家没有管过我们的,生孩子我自己掏钱生,他之前把我的所有钱全部拿走,甚至和给我哥哥借了一万,现在他连我和儿子的吃喝穿控制。我现在想离婚,孩子会判给谁,还有我想讨回他之前从我身上拿走的钱可以吗?

离婚 2012-11-09 18: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2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
  • 你好,2周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 2岁以下母亲抚养。 分割财产需要共同财产的存在。
  • 2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
  • 1、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3、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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