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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我没出钱,但地下室是我出的,可没有留证明,因为房产协议上签的是他的名字,领完结婚证后不久装修,买家具电器大部分钱是我出的,买房协议上签的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证是在婚后拿到的,上面也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房子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时全部都均分吗?

争议解决 2009-08-31 16: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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