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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0年1月与一小车在一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装载货物的货车把对方的小车尾部压塌,现交警队划分我方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我方赔偿金额较大,此前发生交通事故的货车一直扣在交警队,现在我方没有能力承担这笔赔偿金额,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把出事货车卖了把钱赔给小车车主.另出事货车车主不是我方,因之前购买此车是没有办理过户.此事该如何处理呢?

其他 2012-11-10 1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同对方协商,将车辆作价以抵债。卖给你之前的车主要是承担责任,你需要证明他对于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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