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为打算到其他城市打工,而我的行李非常多,所以就叫了某公司的快递来帮我托运行李,怎么知道三天过去了(说好是隔天到货的),还没有收到我的行李,我打电话到总部去查询,但是他们说货物已经到了我之前写下的地址。可后来几天都是等不到!请问,我现在什么向快递索赔?

其他 2009-09-01 09: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快递公司应当承担你的全部损失;因为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值得提醒消费者在委托邮寄快递物品时:一、尽量到当地邮局或选择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的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快递公司;二、在填写送货单时,寄运货物的种类、数量、名称、价值一定要填写清楚,贵重物品与其他物品尽量做到分开递寄,单独填单;三、在快递比较贵重物品时,一定要选择保价,保价物品丢失可全额赔偿;四、看清楚投递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发现快递公司单方面拟订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应尽量不要委托这些公司服务,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追偿困难。此外,消费者在交寄物品时要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交寄凭证等资料,万一物品丢失时,可作为索赔依据;对于一些不能再生的重要物品,如银行汇票、老照片等,投寄时要慎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