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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无女子的协议书) 男方:甲女方:乙 甲(是名字)、乙(是名字)于1900年1月1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同时享有法律效率,成为合法夫妻。 2000年,由于我们感情破裂(写出理由),深知不能共同在生活下去,经过协商,夫妻双方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同意离婚,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1.写出你们的条件和财产分割内容。 2.、、、、、、、、、、、、、 具体事宜,如上所述,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对此并无异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各执一份。 特此声明,此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男方:女方: 2000年1月1日

离婚 2012-11-13 08: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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