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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于2008年9月1日在我处赊销价值5300元摩托车一辆,合同规定于当年12月底前还清所有欠款,另有一保证人,结果到期没有履行协议所规定还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购买方将其摩托车转卖给他人(注:此摩托车的手续在我手中)现在原购买方以外出打工无法联系,现以超出还款日期6个月我对保证人也没有办法,但我想先把摩托车收回了等原购买方回来再做打算 ,请问原购买方在没有还清我的欠款前在没有此摩托车手续的前提下在我不知情下把摩托车转卖给他人合法吗? 我怎么才能合法将摩托车要回 来呢 ,合同上我写了如果到期没有偿还此款我讲无条件收回此车的,谢谢帮助。

其他 2009-09-01 16: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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