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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房产,开发商一再延期交房,延迟了一年,开发商到现在也没卖车位,而我的房子是2010年11月买的,他说车位要按交房时的市场价出售,我觉得这部分差价太大(2010年车位价1500,现在6000/米)这中间的差价损失,能找他们要回来吗,另外,开发商延迟交房,我能要到什么补偿?谢谢

其他 2018-05-25 07:3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有关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开发商降价,买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主张差价补偿吗?  一:条件在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现房),并且开发商不存在欺诈(例如隐瞒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的事实)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当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开发商和业主都应该遵守合同,不能恶意违约,假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降价买房者可以退房或者补偿差价,那么开发商降价业主不能有此主张,否则就是不尊重契约;  二:期房和现房的区别是开发商是否办理下整栋楼的产权,这叫初始登记,是办理在开发商的名下,假如办理下了,就叫现房,反之就是期房;  三:在合同正当有效的条件下,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退房,但是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不会退房;  四:假如开发商违约交房或者违约办理产权证到一定期限,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并且让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发出书面退房通知;  五:假如买房人是贷款买房,贷款没有批下来并且买房人没有其余的钱支付房款,合同目的达不到,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合同只能解除,买房人只能主张退房,但是买房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六:假如开发商一房两卖,买房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让开发商双倍返还己付购房款。
  • 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 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 与开发商之间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有无违约金的约定,并且有具体交房时间的约定,若有,可以依照约定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 车库定价权在于开发商,你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对方给你按照过去的价格再卖给你。迟延交房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
  • 你好!需结合合同约定分析。
  • 延期交房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补偿金,至于车位的销售,如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有权以市场价销售,若回答中肯,望予采纳,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与我!
  • 与开发商之间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有无违约金的约定,并且有具体交房时间的约定,若有,可以依照约定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可以电联或者到律师事务所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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