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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是2011年3月结婚的,这个月我父母打算买房出钱交的首付,合同上打算写我的名字,但是售楼员说,大连房产规定婚后必须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要么就让我老公写一个放弃产权证明,请问,房产为什么规定写俩个人的名字?如果写我的名字,我老公必须写放弃产权证明吗?如果不写还是我个人产权吗?

其他 2013-03-05 20: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明确首付款是赠予你个人的。
  • 什么情况?
  • 需明确首付款是赠予你个人的。
  • 如果你父母明确首付款是赠予你个人的那么对于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受登记影响。如果你父母没有明确首付款是赠予你个人的情况下则视为赠予你们夫妻双方。大连房产部门可能是因为为确保贷款资金的回笼问题才要求必须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 如果你父母明确首付款是赠予你个人的那么对于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受登记影响。如果你父母没有明确首付款是赠予你个人的情况下则视为赠予你们夫妻双方。建议首付款为借款给你父母打个借条。 如有疑问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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